股票买卖规则

字体: | 打印

交易品种:普通股股票(A股和B股)、债券(含企业债券、公司债券、可转换公司债券、金融债券及政府债券等)、国债回购、基金。  


交易时间:每周一至周五,每天上午9:30至11:30,下午1:00至3:00。法定公众假期除外。  

交易原则:价格优先、时间优先。  


成交顺序:  

价格优先——较高价格买进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进申报,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;  

时间优先——买卖方向、价格相同的,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。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。
本站有些资料需要注册才能看得到,请点这里进入基民,股民论坛,去了一定会有收获!! 本文不作为投资的依据,仅供参考,据此入市,风险自担。